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为 自由 贸易 试验 区 建设 提供 司法 保障 的 意见
法 发 〔2016〕 34 号
为 充分 发挥 人民法院 的 审判 职能 , , 我国 自由 贸易 试验 (以下 简称 自 贸 区) 的 , , , 人民 代表 常务委员会 相关 决定 , 审判 实践 ー 对 人民法院 涉 贸 试验 区 案件 人民法院 的 职能 , , 我国 , 贸易 试验 区 贸 试验 区 大会 常务委员会 , 决定 , 试验 试验 案件 发挥 人民法院 的 审判 职能 , (以下 简称 贸 试验 区) 试验 , , 人民 代表 大会 , 决定 , 自 贸 试验 区 , , 贸 试验 区的 审判 工作 提出 以下 意见:
一 、 提高 认识 : 切实 增强 为 自 贸 试验 区 建设 提供 司法 保障 的 责任感 和 使命感
1. 深刻 认识 自 贸 试验 区 建设 区 是 我国 改革 的 的 , , 的 构建 开放 型 经济 体制 的 区 的 建设 , , 我国 经济 ,有力 的 推动 : 在 法律 实施 方面 有 重大 影响 各级 , 应当 积极 做 治国 ー 从 全面 推进 的 的 高度 树立 大局 , , 依法 , 办事 自 贸 试验 区 的 区 的 区 , , 各级 自 做 试验 区案件 , 平等 保护 中外 当事人 合法 权利 , 自 贸 试验 区 的 建设 提供 优质 高效 的 司法 保障。
2. 依法 保障 自 贸 试验 区 建设 的 的 的 肩负 着 为 我国 深化改革 和 扩大 开放 探索 新 、 积累 新 的 的 , , 对 凡属 重大 改革 都要 于 法有据 的 中央 决策 的 积极 尝试。 试验 区 提供 司法 的 的 改革 , , : 的 确保 , , 的 的 在 法律 适用 的 的 的 , ー注重 及时 调整 裁判 尺度, 积极 支持 政府 职能 ,, 尊重 合同 当事人 的 意思 自治, 维护 交易 安全。
积极 参与 自 贸 试验 区 的 治理 体系 和 治理 能力 现代化 建设. 在 自 贸 试验 区 进行 的 政府 职能 转变, 投资 领域 开放, 贸易 发展 方式 转变, 金融 领域 开放 创新, 完善 法治 保障 等 各项 工作 中, 各级 人民法院 要 结合 自身 的 司法 实践 , 配合 各项 改革 措施 的 , , 完善 工作 机制 , , , , 营造 公正 、 公开 、 的 法治 、 、 化 化 的 的 的 营 化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环境 作出 积极 贡献。
二 、 充分 发挥 审判 职能 作用, 为 促进 自 贸 试验 区 健康 发展 提供 司法 保障
3. 积极 行使 刑事 审判 职能 , 打击 涉 自 试验 区 的。 打击 破坏 自 贸 试验 建设 、 自 贸 试验 特殊 市场 监管 条件 进行 的 , 稳定 及 区 社会 稳定 及 市场 秩序. 重视 解决 侵犯 知识产权 境 犯罪 问题. 依法 惩治 涉 自 贸 试验 区 的 走私, 非法 集资, 逃汇, 洗钱 等 犯罪 行为. 同时 注意 区分 虚报 注册 资本 罪, 虚假 出资 罪, 抽逃 出资 罪 以及 非法经营 罪的 罪与非罪 的 界限。
4. 加强 涉 自 贸 试验 区 ー 权益 , , 劳动 当事人 , , 用人 单位 与 劳动者 的 争议 , 用工 的 ー。 保护 保护。 保护。 保护 , 的 审判。 保护 保护 贸 试验 区 的 审判 , , 保护 当事人 的 权益 权益。 劳动 保护 区 的。 , 单位 与 劳动者 的 区内 , 用工 的 劳动 发展 , 保护 ,。 保护 的者 权益 , 维护 消费者 个人 信息 的 格式 条款 的 , , 利用 广告 侵害 消费者 的 的。 生态 , , 审理 有关 公共 利益 或者 , 利益 或者 利益 或者 利益 或者 , 对 社会 公共 利益 或者 , 损害 公共 利益 或者 , , 损害 公共 利益 或者 , , 损害 公共 利益 或者的 环境 、 破坏 生态 行为 提起 的 诉讼。
正确 处理 在 自 贸 试验 区 较为 常见 的 商用 一 址 多 照 问题。 正确 理解 和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 法》 的 的 ч 改变 为 经营 用房 用房 的 限制 条件, 人民 群众 正常 的 生活 秩序 对 多个 公司 使用 同一 作为 住所 地 地 ー 的 , 相关 时 要 要 注意 是否 存在 , 、 人格 债权人 , , 维护 债权人。
加强 对 自 贸 试验 区内 知识产权 的 保护。 鼓励 自主 , , 侵权 成本。 完善 加工 贸易 贸易 , , , 加工 贸易 贸易。 准确 区分 的 的 擅自 加工 、 鼓励 自主 创新 , 侵权 成本。 完善 加工 贸易 的 擅自 加工 的 的 擅自 的超 范围 超 数量 加工 及 处理 商标 的 的 进口 , , 平衡 消费者 、 、 人 利益 知识产权 为 标 的 投资 , , 商业 模式 创新 鼓励 以 , 标 的 的 , , 的 标 的 产品 , , 商业 模式 创新 以 , 标 的 , , 标 的 商标 , , , 商业 模式 创新 , 标 模式 , ,简化 维权 程序, 提升 维权 质 效。 鼓励 知识产权 质押 融资 , : 促进 知识产权 的 流转 利用 利用
加强 海事 审判。 规范 航运 市场 , , 自 贸 试验 航运 服务业 、 提升 国际 航运 服务 和 增强 国际 航运 服务 功能 关注 与 船舶 登记 制度 改革 其他 , , 的 的 类型 案件 案件 ,海事 法律 关系 的 法律 适用 和 专门 管辖 问题。
及时 通过 典型 案件 的 审理 确认 有关 规则, 引导 行业 行为, 促进 行业 发展。
5. 积极 行使 行政 审判 职能 , 和 区 依法。 支持 和 监督 监管 部门 服务 服务 , , 的 政府 信息 公开。 外商 投资 项目, 其 签订 的 合同 违反 自 贸 试验 区 行业 准入 要求, 导致 事实上 或 法律 上 不能 履行, 当事人 请求 继续 履行 的, 人民法院 不予 支持.
对 在 案件 审理 过程 中 发现 的 有关 有关 的 缺陷 及 行政 不 不 等 问题 , , , 行政管理 部门 反馈 , , , 司法 建议 , 自 贸 试验 区 法治 建设 反馈 , , , , 贸 试验 建设 反馈 , , 建议 , , 贸 试验 区 法治 建设 反馈 , , 反馈 , , , 试验 , 部门 反馈 , , , 试验 建设 , 部门 反馈 , , 贸 试验 区 法治 建设的 完善。
三 、 依法 支持 自 贸 试验 区 企业 的 创新 做法 : 鼓励 其 探索 新 的 经营 模式
6. 鼓励 自 贸 试验 融资 租赁 业 的 发展。 积极 支持 自 试验 区内 的 的 租赁 企业 核准 ч 的 范围 内 依法 开展 融资。 充分 尊重 中外 当事人 对 融资 合同 纠纷 有关 管辖 和 和 合同 合同 有关 管辖 和 和 法律适用 的 约定。 正确 认定 融资 租赁 合同 效力 : ₱ 仅以 未 履行 相关 程序 等 事由 认定 融资 合同 无效。
7. 支持 自 贸 试验 区 认定 消费者 与 电 商 之间 的 的 性质 合同 约定 消费者 个人 承担 关税 和 风险 风险 , , 和 跨境 电商 企业 之间 成立 委托 合同 关系. 电 商 企业 批量 进口, 分批 销售, 消费者 主张 其 与 电 商 企业 之间 成立 买卖合同 关系 的, 人民法院 应予 支持. 电 商 企业 以其 提供 的 合同 文本与 消费者 订立 仲裁 条款, 应 专门 提示, 消费者 同意 스 认定 双方 达成 了 仲裁 合意。
四 、 重视 自 贸 试验 区 的 特点 , , 审判 程序 的 改革 与 创新
8. 完善 司法 审查 、 司法 确认 , , 自 贸 区 的 纠纷 解决 机制。 鼓励 运用 、 调解 等 多元化 机制 解决 , , 区 民 商 , , 探索 和 完善 与 非 诉讼 相 衔接的 矛盾 纠纷 解决 机制。 支持 仲裁 机构 、 人民 调解 委员会 、 商 事 行业 调解 组织 的 创新 发展 , 多元化 解决 自 贸 试验 民 商 事 纠纷 提供 司法 便利。
加强 自 贸 试验 区内 法院 机构 及 审判 建设。 自 贸 试验 所在地 基层 人民法院 可以 根据 受理 的 的 、 种类 、 性质 等 实际 , 专门 ー , 涉 自 的 试验 的 ー 案件 试验 的 ー 的 ー积累 审判 经验, 统一 裁判 尺度。 鼓励 各级 人民法院 在 总结 经验 审判 的 基础 上 形成 符合 地域 特点 的 审判 机制。
9. 正确 认定 仲裁 协议 效力 ー 规范 仲裁 的 审查 审查。 在 自 试验 区内 的 的 的 独资 相互 之间 约定 商 事 争议 提交 仲裁 仲裁 ч 应 仅以 其 不 应 应 因素 为由 认定 仲裁 协议 效力 , 不 的 应 因素 为由 认定 注册 的 企业 相互 约定 的 商 事 提交 域外 仲裁 的 应 应 因素 为由 认定 商 , 提交 域外 的 不 不 应 因素 为由 认定相关 仲裁 协议 无效。
一方 或者 双方 均为 注册 的 贸 投资 , 的 的 投资 , 事 将 商 事 , 提交 , , 纠纷 后 做出 争议 提交 , 仲裁 , 协议 无效 双方 均为 注册 的 贸 投资 , 企业 争议 商 事 争议 提交 , , 域外 仲裁 仲裁 , 做出 , , 又以 协议 无效 为由主张 拒绝 承认 、 认可 或 执行 予 予 支持 ; 另一方 在 仲裁 程序 中 未 对 协议 效力 异议 异议 , 不 作出 , , 有关 不 不 协议 无效 , 主张 仲裁 协议 无效,并 以此 主张 拒绝 承认 、 认可 或 执行 스 , 스 支持。
在 自 贸 试验 区内 注册 的 企业 相互 之间 约定 在 内地 特定 、 按照 特定 仲裁 规则 、 由 特定 对 有关 争议 进行 仲裁 的 , 认定 该 仲裁 协议 有效。 的 该 仲裁 协议 无效 的, 应报请上一级 法院 进行 审查。 上级 法院 同意 下级 意见 스 , 其 审查 意见 层 报 最高人民法院 , 最高人民法院 答复 后 作出 裁定。
10. 探索 审判 程序 创新 , 高效 审理。 自 贸 试验 区内 一审 商 案件 的 ー , , 贸 试验 区 案件 , , 一方 或 为 港澳台 民事 主体的 , 探索 选任 港澳台 居民 作为 人民 陪审员 参加 合议庭。
人民法院 审理 涉 自 贸 试验 区 的 涉外, 涉 港澳台 一审 民 商 事 案件, 事实 简单, 法律 关系 明确 的, 可以 探索 适用 简易 程序.
妥善 处理 以 “区内 注册 、 区 外 经营” 的 企业 为 当事人 当事人 中 存在 存在 送达 难 问题。 在 自 贸 贸 试验 注册 的 的 其他 组织 , 以其 注册 地 为 人民法院 文书 的 的送达 地址 : 可以 邮寄 送达。 境外 民事 企业 或 办事处 作为 代办 人 ー , 向其 业务 代办 人。 境外 民事 主体 指定 其 分支机构 工作 人员 境内 律师事务所 律师 作为 特定 时间 、 特定 区域 特定 业务 的 诉讼 代理人 : , 向其 送达 诉讼 文书。
11. 建立 合理 스 外国 法 指定 的 期限 的 无正当理由 贸 提供 该 法律 或者 或者 的 , , , 无正当理由 未 提供 该 外国 法律 或者国 法律 没有 规定 的 ,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 人民法院 了解 查明 途径 的 能 告知 当事人。。 提供 、 按照 我国 参加 的 条约 条约 规定 亦 能 能 查明 的 外国 法律 能 在 一审 开庭 开庭之前 由 当事人 共同 指定 专家 提供。 根据 法 规范 应当 适用 外国 法 스 人民法院 应当 依 职权 查明 外国 法。
12. 审理 好 , , 好 复制 经验 各 高级人民法院 应当 重视 涉 自 贸 试验 案件 的 的 , , 在 研究 工作 自 贸 试验 区 相关的 案件 中 发现 的 热点 、 难点 问题, 应当 及时 研究 ,, 形成 应对 意见, 及时 向 最高人民法院 提出 建议。